该所接到群众诉求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发现在新华路高架上右侧路灯处的水泥破碎,但此处不属于该所维护管养范围。为避免群众再次奔波,该所主动联系了相关的负责单位,将问题进行了反映,同时将情况向群众做出了说明。
据悉,今年以来,该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对“双进”活动、安镇街道“社情民意”等有关群众诉求,都一一认真办理,至今出动150余人次,帮助群众实际困难13起。通过不断努力,使“群众有事‘动动嘴’,我们主动‘跑跑腿’”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将每个环节的工作努力做得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安镇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