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对今年兵员征集的主体对象作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2009]1号通知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国家教育部、财政部[2009]6号文件精神,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毕业生。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征集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问:今年入伍身体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 ,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问: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哪些具体程序?
答:一是参加兵役登记。首次参加登记的公民在登记后向兵役机关领取兵役证,往年已登记过的公民应持兵役证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核登。二是参加征兵体检。在参加兵役登记后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到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三是接受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的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四是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五是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问: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 、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2、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问: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就业优惠政策?
答: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2、退役后二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问:近年来无锡市出台了的哪些优待政策?
答:《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以及给予其他优待,优待金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县(市、区)的平均生活水平。2007年,我市调整了市区义务兵家庭基本优待金标准,规定凡无锡籍入伍当年义务兵家庭的基本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计算,并建立义务兵家庭基本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09年我市优待金标准每年7000元。除执行市规定的优待政策外,我区还给每位退役士兵3个月的待安置生活费补助,每月380元。
问:江苏省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有哪些?
答:一是自愿报名,免费培训。从2008年起,凡按规定退出现役的我省求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2年内自愿报名,都可接受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由政府统一安排,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二是自主选择,技能为主。符合培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均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培训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填报志愿,申请参加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三是属地管理,就近培训。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属地管理,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承训学校具体实施。四是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劳动保障、教育、农林、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问:无锡籍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在退役士兵安置中,以货币安置、自谋职业为主。除复工复职的退役士兵外,其他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无锡市负责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的货币安置金标准是:服役未满3年的每人3.3万元,服役3年以上(含3年)的,从其服役年限的第三年起,在3.3万元的基础上,每服满一年增加0.3万元。
问:对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有怎样的学校规定?
答: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加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者,投档总分可增加30分;荣立三等功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问:对违反兵役法规的行为应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答:《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适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教育不改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其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二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一是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是拒绝、逃避征集的。受到处罚的适龄公民,仍然有义务服兵役。有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入伍后逃避服兵役,造成严重影响,被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裁定作退兵处理或者被部队除名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其中被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裁定作退兵处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其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的罚款。